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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薯类作物研究中心 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01 来源: 发布者:

  

国家薯类作物研究中心
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薯类作物研究中心(简称薯类中心)设施运行管理,保证科研设施正常运行,薯类中心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目标、分工协作”的运行和管理机制,并根据薯类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了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条  设施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为原则。
    第三条 设施管理由主管副主任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对设施进行综合管理,进行业务指导,保持设备完好,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条  设施运行效率、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单位责任目标。
第二章 各科室职责
   
    第五条 办公室综合管理职责
    (一)负责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 协助领导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工作。
    (二)负责单位各种会议的组织及综合性文件、 报告的起草、 打印、
上报、下发并督促执行。
   (三)负责文秘、信访、信息、统计、公章及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人事劳资、职称、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
   (五)协助领导抓好单位内部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财务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财经法规,按照《会计法》 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会计职责、出纳职责。
    (二)管理内的收支计划、预算、核算、年度预决算、经费核拨等工作,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定期检查、分析单位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和财务运行状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资金收支结转情况。
    (三)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目、审核单据,按时结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目健全,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账证账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
    (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坐支、不挪用、不垫支,认真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经领导审批的一切财务开支。记账凭证经审核无误、金额准确、签章齐全的,方可办理款项收付,手续不全不得付款。白条不准抵库。
    (五)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依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做好单位的国有资产登记和管理工作。做到凭证、帐薄、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齐全、保密,做到定期立卷归档。
    (六)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做到账款相符,及时收回应收的各项资金,库存金额不得超过银行的核定限额。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科研处管理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科技方针、政策精神,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有关科研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科研基地的遴选、建设与评估。

(三)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协议签订及项目的登记、结题验收及研究过程管理。

    (四)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科学研究、对外科技服务和学术交流规划。 

(五)负责参加国内各种学会、协会、科技交流网络以及与外单位建立科技交流、协作关系的组织、联络和管理工作。负责与国外开展学术交流与协作。

(六)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包括成果统计、鉴定、登记、推荐奖励、专利申请、科研档案管理及科研工作量核算等工作;

    (七)负责省级和院级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评审、推荐及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其培养与提高工作。 
  (八)负责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编制科研经费年度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审定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
  (九)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成果转化管理职责
   (一)负责起草和拟定有关成果管理、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规章制度,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二)按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和制度,做好科研成果认定、登记、审核、查询、咨询、统计、报表及分类管理等工作;
   (三)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奖励办法,做好全校科研工作量的统计、核算和科研成果奖励等工作;
   (四)负责科研成果的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编目与档案整理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六)负责各级各类转化平台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并协助资产管理处做好无形资产的转让和实施工作;
   (八)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后勤服务管理职责

(一)处理单位的日常后勤事务,制定后勤管理制度,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二)负责各部门物资需求计划的收集汇总审核,编制、上报中心后勤物资采购计划,对审核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与发放。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工作制度,对物资采购、入库验收、库存管理、领用进行规范管理。

(三)负责薯类中心科研大楼供电工作。保障安全供电,加强对电的管理,负责供电线路、电器设备的检查、保养、维修、更换工作。

(四)负责薯类中心科研大楼供暖工作。做好供暖设备的正常运行保养、检查、维修及消烟除尘工作。

(五)负责供水和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工作,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管道,及时处理上下水管中出现的问题。

(六)负责薯类中心的基础建设和修缮申报、执行工作。编制修缮项目申报,对项目进度和质量实行检查验收。

(七)负责费用收缴工作。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和中心的规定及《合同》,对各部门的用房、水、电、暖等费用按时收缴。

(八)负责绿化和卫生工作。对绿化地加管理,清扫科研大楼卫生。

   (九)负责单位的内务管理工作,确保单位的安全和整洁,维护正常的科研秩序,
第三章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条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 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各项程序,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办公用品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处理和管理工作,权责一致严格要求,无私自挪用现象。
   (二)办公用品保管实行“日清月结,出入库等量、年终查存统计”原则。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较,保证性价比和质量,择优选用, 合理开支。
   (四)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办公设备的入库登记由服务中心专人全权负责。
   (五)办公用品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各科室将所需办公用品报至办公室, 办公室根据各科室的需求计划和办公用品清算单中的物品实际库存和用量, 做出采购计划,经领导批准,财务人员签字后方可采购。对急用品的采购,可根据具体实际进行灵活处理,但必须领导批准。
   (六)根据物品所属类别,对办公用品进行及时出入库登记,注明名称、 数量、规格、单价、出入库时间等,做到账物相符。
   (七)各科室申领的办公用品需及时发放,并做好填表记录;因特殊情况急需领用未填表登记,事后须及时补填。
   (八)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总账,每年进行一次汇总普查。
   (九)管理员定期对办公用品进行盘查,核实库存,保证出入库等量。
    第十一条 文书管理制度
   (一)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办公室,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二)收文,文件经领导签批意见后,送有关部门办理。文件送交业务科室办理后,由办公室负责督办。文件办理完毕后,按规定收回,分类归档保存。
   (三)发文,文件的起草均有主管科室负责,并报领导审阅、签发。行文按照红头文件格式要求执行。
   (四)借阅文件,部门和个人借阅文件,须进行登记,办公室负责定期收回。 接交档案时,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文件外借,要履行批准手续,明确归还时间,借阅文件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文件涂改、加字、划道、裁剪、拍照、撕毁等,不得损坏文件原貌。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五)签收文件,凡寄至单位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专人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六)文件销毁,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领导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和可查阅性,使档案管理更科学、更专业,及时分类、整理、编辑、传递文书资料,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范围:单位各类证照及各类文件、文书资料、其他应存档的信息资料。
   (二)根据文书整理和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 备注,并存入专门的档案文件柜保管。
   (三)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收集,份数齐全,包括附件、 批复、定稿等。
   (四)所有归档文书材料经过初步整理,根据时间先后顺序再按同一项目 文书材料集中整理,并贴上标签。
   (五)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定期归档与不定期归档结合,对照编目  列出清单。
   (六)各科室需借阅相关档案,须办公室管理人员签字,审核通过后方可借阅,不得抄录、复制或借出。
   (七)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手续,特别是工作人员个人主要资料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八)单位举办各种活动有电子档案和照片的,要分门别类,按时间活动内容等整理好存档,以备用。
   (九)档案接收、移交,必须根据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报刊收发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管理人员按照单位实际需要,订阅报刊,做出计划预算,负责办理订阅的有关手续。
   (二)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每日收取报纸并整理放置在公共阅览资料架上,报纸、内部刊物可随意阅览,但不得带出或随意撕剪,阅毕放回原位。
     第十四条 会议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会议质量,促进有效沟通,提高行动能力,进而规范会议管理。
   (一)根据单位实际及具体的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必要性。
   (二)清楚会议召开目的,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少而精,讲究高效原则。
   (三)会议负责人有效的控制会议,明确会议召开与否的界限;提高会议主持人控制会议进程的能力与水平,保证会议实效。
   (四)按照制度规定,严格会议管理,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
第九条 秘书根据参会人员的发言状况及相关事项,及时整理好会议记要或者会议决议,并将所有会议记录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整理并归档。
     第十五条 保密制度
   (一)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要时刻提高警惕,严守保密纪律。
   (二)加强保密文件的日常管理,秘密文件、资料要单独保管,确保安全, 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三)查阅秘密文件、资料、 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翻印、 复印文件、 资料必须报经领导的批准。
   (四)销毁保密文件、资料,要逐件清点、登记,领导批准后方由办公室进行销毁统一处理。销毁时,应由 2 人同时在场,并履行销毁和监销手续。
   (五)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对上网信息要逐条审查,凡是标明密级或内部资料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六)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失密、泄密和损失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故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文审批制度
   (一) 审核程序
   各部门起草的公文,先由拟稿人自行审核,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由处长,最后处长签字确认。
  (二)公文审核处理
   办公室核稿时,对有缺欠的文稿要及时提出意见,以便修改、补充和完善; 对公文内容不完善或文字需要做较大改动的,提出修改意见后, 退回拟稿部门重新拟稿。
   (三) 公文审核要求
    审核人员审核时必须抓紧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审核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审核人员要敢于负责;对需要协商或请示的问题,要主动协商,及时请示,不自作主张;公文审核要遵守保密工作有关规定。
   (四)批复
     公文批复应当表明“拟同意”、“同意”、“不同意” 或其它具体意
见。 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署名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求事项的公文,署名则表示“同意”请示的事项。
               第四章 科研设备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做好设备更新与改造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购置设备,应当由设备专责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的要求。
    (二)选购进口设备时,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三)生产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四)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规程。
    (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六)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七) 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科研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八)按照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要求,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九) 各班组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成本。
    十) 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均不能恢复设备健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无配件来源的。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停止生产的。
    (十二) 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十三) 设备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所取得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十四) 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十五) 检修每台设备时,应指定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者担任。
    (十六) 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七)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由后勤保障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工作。

 2、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工作,每周一次,并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消防器材设施保持清洁,保持消防器材设施随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3、放置消防器材设施的地方必须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任何杂物堵塞消防通道。

4、灭火器材应按规定贴上标签,做好各类台帐的登记手续。

5、因灭火需要使用过的消防器材,应在24小时以内报告安全办,并及时填充或更换。

6、检查发现消防器材重量不足(或指针不在安全区)时,要及时报告后勤保障部门处理。

7、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施的完整好用,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设施用于非消防灭火之用,无故动用、损坏消防器材,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8消防设备的选用及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设备档案完整,安全状态良好。

9、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10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标志。地下的消防控制室门上的标志必须是带灯光的装置;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11、设备各项联动、操控及显示等功能良好。

12、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完整无缺陷。

13、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无缺陷。

14、预备中英文紧急疏散广播词或录音广播。

15、设备档案完整。

    第十九条 水、电、暖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薯类中心水、电、暖等资源管理,规范使用行为,保障科研正常秩序,做好安全、计划、节约用水用电用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场所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或监守的情况下要关闭电源,下班或雷雨天气时拔下电脑插头等。

(二)禁止在5~28℃内擅自开空调,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洗和保养,检测空调的工作效能,避免无效空转耗能。

(三)职工用水用电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用水用电制度,爱护水电暖设备,做到“不乱接”、“不乱装”、“不乱拆”。

(四)部门接水接电接暖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队伍进行施工,但计量表的安装、移动或更换时必须通知后勤处。施工完成后经后勤处验收同意后,方可开通。

(五)除后勤处外,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停水、停电、停暖。在发生或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时,或发生爆炸、火灾、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可以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进行停水、停电、停暖应急处置,尽可能缩小停水、停电、停暖范围,并立即上报后勤处。

(六)所有新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有后勤处参与水电暖的图纸会审。需要在现有的设施上并网时,必须通知后勤处配合安装。计量表的安装方案以及计量表的选型必须在设计或采购前报后勤处同意,方可实施。工程移交时,必须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计量表的技术参数,以便建档。

(七)施工单位在进驻施工现场之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到后勤处办理水电使用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签订施工用水用电协议书,由后勤处监督施工单位安装合格的水电计量表后,方可正式供水供电。凡未经申请批准,未签订水电使用协议书的,后勤处不予供电供水。

(八)后勤处下属保障科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水电暖设施损坏情况,做到随报随修,安排专人每天巡视中心内设施,及时发现和处理跑、冒、滴、漏等现象。

    第二十条 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单位的内务管理工作,确保单位的安全和整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人员出入保卫

(一)积极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责任感。

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进入办公场所;

2、不得私带公物出单位变为己有;

3、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二)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文明礼貌,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接待工作。首先询问来意,并做好登记,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记录好离开时间,并存档备查。

二、单位财产保卫

每天下班后,各科室要关掉用电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火、防盗、保证安全,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二)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三)如有窃案发生,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单位有关领导和公安部门。

三、保安人员的职责:

(一)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二)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三)维护单位秩序;

(四)单位内警戒警备事项;

(五)单位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六)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